关于对《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证书》年检的通知
2021-09-25 15:21:22
各会员单位:
现根据《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管理办法(试行)》5.4, 年度审验规定,决定对2020年度办理的《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证书》持证单位进行年检,相关通知如下;
一、年检对象
2020年年度持证单位,即2020年1月1日——2020年12月31日办理的单位;
二、年检时间
集中受理年检时间为9月26日至10月12日;
三、年检费用
根据《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管理办法(试行)》5.4, 年度审验规定,持证单位需每年进行年检,年检全程不收费;
四、年检方式
各年检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送达或邮寄至协会秘书处;地址: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文兴路鼎瑞街口西北角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,邮编450000,吴老师收,0371—65315818。
五、年检要求
1. 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证书年检申请书;
2.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(正面、背面扫描在一张A4纸上)复印件;
3. 持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证书扫描件,营业执照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;
4. 机电安装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(需加盖公章);
5.需提交由信用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;(信用报告或证书有效期为2021年3月1日——2022年2月28日内)
6.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(加盖单位公章,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);
7.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(年检盖章专用);
8.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;
9.如企业信息有发生变更的请联系秘书处另行提交材料。
六、其他
根据《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信息公开制度(试行)》等规定,持证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检的,发证机构有权予以公示注销并发布通告。
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秘书处
二0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