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会员单位交纳2024年度会费的通知
2024-08-28 09:50:44
各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、会员单位:
为更好的做好本年度协会工作开展,发挥好协会的各项职能,切实履行会员义务,根据我会《章程》及有关规定,经会长办公会审议讨论,现决定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20日交纳本年度单位会费,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会费交纳将按照“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”的原则,自愿、自觉交纳会员单位年度会费。
二、各单位均应按照本会《章程》规定的会费交纳标准交纳。
三、2023年度应交费未交费会员单位、理事单位请在接到本通知后按照本《通知》第一条交纳2023年度、2024会费。本年度会费交纳截止后(9月20日)无正当理由、未书面说明的,根据本会《章程》规定属于自动退会,其会员资格一并取消。
四、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,在自愿、自觉的情况下,请按照规定的会费标准,按时向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交纳2024年度单位会费。2024年1月1日以来新入会已交费单位无须再交。
五、会费标准(单位:元)
会长、副会长单位20000/年
理事单位4000/年
会员单位2000/年
六、交纳方式
1.银行户名: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
银行账号:4105 0110 8274 0000 0017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滨河国际新城支行
款项来源:XXXX单位会费(务必填写,以确认缴费单位名称)。
2.交费方式:
a、通过当地(任何)银行柜面将款项存入协会对公账户。
b、通过企业网银或手机银行转账至协会对公账户(免费)。
c、如有不熟悉、不方便,请联系协会秘书处。
d、交费完成后,请保留存款、网银等交费凭据,拍图片或手机截图注明交费单位信息发送至协会zap65315818@163.com邮箱,并请联系秘书处人员说明会费已交,并请等待统一开具票据。
七、会费交纳范围
根据协会会员动态服务要求,本次会费交纳工作将首先收取2023年12月31日前加入协会的单位年度会费。
八、特别说明
对应缴费金额不明确的单位请联系秘书处陈老师 /18638302963 。有特殊情况需说明的单位请联系分管工作副会长石国春/13373902929 。
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秘书处
2024年8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