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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会员单位交纳2024年度会费的通知

2024-08-28 09:50:44


各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、会员单位:

        为更好的做好本年度协会工作开展,发挥好协会的各项职能,切实履行会员义务,根据我会《章程》及有关规定,经会长办公会审议讨论,现决定于2024828日至2024年9月20日交纳本年度单位会费,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
一、会费交纳将按照“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”的原则,自愿、自觉交纳会员单位年度会费。

二、各单位均应按照本会《章程》规定的会费交纳标准交纳。

三、2023年度应交费未交费会员单位、理事单位请在接到本通知后按照本《通知》第一条交纳2023年度、2024会费。本年度会费交纳截止后(9月20日)无正当理由、未书面说明的,根据本会《章程》规定属于自动退会,其会员资格一并取消。

四、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,在自愿、自觉的情况下,请按照规定的会费标准,按时向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交纳2024年度单位会费。20241月1日以来新入会已交费单位无须再交。

五、会费标准(单位:元)

会长、副会长单位20000/年

理事单位4000/年

会员单位2000/年

六、交纳方式

       1.银行户名: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

银行账号:4105 0110 8274 0000 0017
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滨河国际新城支行

        款项来源:XXXX单位会费(务必填写,以确认缴费单位名称)。

        2.交费方式:

a、通过当地(任何)银行柜面将款项存入协会对公账户。

b、通过企业网银或手机银行转账至协会对公账户(免费)。

c、如有不熟悉、不方便,请联系协会秘书处。

d、交费完成后,请保留存款、网银等交费凭据,拍图片或手机截图注明交费单位信息发送至协会zap65315818@163.com邮箱,并请联系秘书处人员说明会费已交,并请等待统一开具票据

七、会费交纳范围

根据协会会员动态服务要求,本次会费交纳工作将首先收取202312月31日前加入协会的单位年度会费。

特别说明

对应缴费金额不明确的单位请联系秘书处陈老师 /18638302963 有特殊情况需说明的单位请联系分管工作副会长石国春/13373902929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
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秘书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828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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