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清廉社会组织创建——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过节”的通知
2023-09-21 11:38:20
各支委会、会长办公会、监事会、专项活动专班、标准委及各单位:
中秋、国庆两节将至,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支部委员会关于《清廉社会组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》工作部署,坚决防止落实不到位、执行不严格,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和优化服务企业工作,降低企业运营成本,现就严肃有关纪律作风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严禁协会主要领导、直属部门、专项活动专班负责人在两节期间违规收受会员单位礼品礼金、消费卡、电子红包等,特别是“天价”月饼和蟹卡蟹劵;
二、严禁协会主要领导、直属部门、专项活动专班负责人公款搞联谊宴请、部门之间走访送礼;
三、严禁协会主要领导、直属部门、专项活动专班负责人出席会员单位组织的有关节日期间吃喝宴请;鼓励、倡导全会上下及合作商节日期间互相“短信祝福”、“电话祝福”;把买、卖合作放在技术领先、公平合理、质优价廉的“称盘”上;
四、严禁协会主要领导、直属部门、专项活动专班负责人违规公款吃喝、超标准接待、公款旅游等;
五、严禁协会主要领导、直属部门、专项活动专班负责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,借机敛财,严禁违规举办升学宴、生日宴、乔迁宴等余事;
六、严禁协会主要领导、直属部门、专项活动专班负责人违反协会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和本通知,耍特权、搞特殊,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。
七、各会员单位在两节期间或日常合作中发现被吃、拿、卡、要,或因“意向合作”而被无理要求的,请及时向协会如实举报反映,一经查实,将严肃追责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。
八、各支委会委员、会长办公会全员、监事会全员、专项活动专班成员、标准委主任、副主任、办公室主任等要强化“底线思维”,坚守“红线意识”,要及时向各上下游服务商、合作商、项目部传达协会通知要求;有条件的单位要及时组织廉洁过节座谈会,阐明“亲、清”合作关系。
九、举报邮箱:zap65315818@163.com
中共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支部委员会 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
二0二三年九月二十日 二0二三年九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