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会员单位交纳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
2023-06-08 10:16:40
各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、会员单位:
为更好的做好本年度协会工作开展,发挥好协会的各项职能,切实履行会员义务,根据我会《章程》第十一条第四项及有关规定,经会长办公会审议讨论,现决定于2023年6月8日开始交纳本年度单位会费,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会费交纳将严格按照“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”的原则,自愿、自觉交纳会员单位年度会费。同时,本着切实为企业办实事、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原则,本年度会费交纳工作继续按照《郑净协秘〔2022〕16号》规定,按照“应减尽减”的原则对三星级以上会员(不包含本年度交费后为三星级的会员)单位实行会费交纳减半措施。
二、会长、副会长单位,非三星级会员、理事单位仍按照本会《章程》规定的会费交纳标准交纳。
三、新增、补增未满三星级的理事单位按照本《通知》第二条会费交纳标准交纳。
四、2022年度应交费未交费单位请在接到本通知后按照本《通知》第一条交纳2022年度、2023年度会费。本年度会费交纳截止后仍未交纳且不主动说明缘由的,本会将根据《章程》规定按照自动退会处理,并取消会员资格以及本会所颁发的相关荣誉。
五、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,在自愿、自觉的情况下,请按照规定的会费标准,按时向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对公账户交纳2023年度单位会费。2023年新入会、已交纳会费单位无须再交。
六、会费标准(单位:元)
单位类型 |
收费标准 |
备注 |
会长、副会长单位 |
20000/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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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务理事单位 |
10000/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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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事单位 |
4000/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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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单位 |
2000/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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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交纳方式
1.银行户名: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
银行账号:4105 0110 8274 0000 0017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滨河国际新城支行
款项来源:XXXX单位会费(务必填写,以确认缴费单位名称)。
2.交费方式:
a、通过当地(任何)银行柜面将款项存入协会对公账户。
b、通过企业网银或手机银行转账至协会对公账户(免费)。
c、交费完成后,请保留存款、网银等交费凭据,拍图片或手机截图注明交费单位信息发送至协会zap65315818@163.com邮箱,并请联系秘书处人员说明会费已交,同时请主动向秘书处人员索要“河南省财政厅票据监制”章的《河南省社会团体会费财政票据》(电子)发票,其他任何收据和发票均不能代替。
八、会费交纳范围
根据协会会员动态服务要求,本次会费交纳工作将首先收取2022年12月31日前加入协会的会员单位本年度会费。
九、联系方式
协会财务:朱老师 电话:0371-65315818
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秘书处
2023年6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