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会员单位交纳2022年度会费的通知
2022-07-12 11:37:44
各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、会员单位:
为了更好的为会员单位做好2022年—2023年的服务和发展工作,发挥好协会的各项职能,保证协会工作正常开展,切实履行会员义务,根据我会《章程》第十一条第四项及有关规定,经《6.15会长办公会》审议讨论、一届四次理事(扩大)会议表决,现决定于2022年7月12日开始本年度会费收交工作,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按照“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”的原则,将原本应于4月开展的会费收交工作,因疫情反复侵扰,延迟至今。本着切实为企负责、为企办实事的态度,根据第一季度、二季度会长办公会共同决议,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按照“应减尽减”的原则对三星级以上单位(含三星)实行本年度会费交纳减半措施。
二、非三星级以上会员单位、理事单位扔按照本会章程规定的会费交纳标准交纳。
三、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,请自觉主动按照规定的会费标准,按时向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对公账户交纳2022年度单位会费。新入会、已交纳会费单位无须再交。
四、会费标准(单位:元)
单位类型 |
收费标准 |
备注 |
会长、副会长单位 |
20000/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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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务理事单位 |
10000/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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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事单位 |
4000/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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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单位 |
2000/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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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银行户名: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
银行账号:4105 0110 8274 0000 0017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滨河国际新城支行
款项来源:XXXX单位会费(务必填写,以确认缴费单位名称)。
2.交费方式:
a、通过当地(任何)银行柜面将款项存入协会对公账户。
b、通过企业网银或手机银行转账至协会对公账户(免费)。
c、交费完成后,请保留存款、网银等交费凭据,拍图片或手机截图注明交费单位信息发送至协会zap65315818@163.com邮箱,并请联系秘书处人员说明会费已交,同时请主动向秘书处人员索要“河南省财政厅票据监制”章的《河南省社会团体会费财政票据》(电子)发票,其他任何收据和发票均不能代替。
六、会费交纳范围
根据协会会员动态服务要求,本次会费交纳工作将首先收取2021年12月31日前加入协会的会员单位本年度会费。
七、联系方式
协会财务:朱梦青
电话:0371-65315818
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秘书处
2022年7月12日